发布时间:2020-11-25 浏览:816次 字号:大 中 小
裁判员結果
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判决:一、严禁罗某某对罗某执行家庭暴力;二、勒令罗某某搬离罗某的居所。
典型性实际意义
被告方因遭到家庭暴力或是遭遇家庭暴力的实际风险,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生命安全维护令的,人民检察院理应审理。被告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人、限定民事行为能力能力,或是因遭受强制性、威吓等缘故没法申请生命安全维护令的,其直系亲属、公安部门、妇女联合会、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、援助监督机构能够委托申请。此案中,因为罗某年岁已高,行走不便,且遭受罗某某的威吓,本地村民委员会委托申请合乎所述法律法规。